(一)、内部控制鉴证
内部控制鉴证,是指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对已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企业所提供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以及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对尚未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企业所提供的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我们的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既有利于促进企业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又能增强企业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二)、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
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是指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的规定,对公司依据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项或采取的行动的假设而编制的财务信息(如盈利预测报告等)实施审核并出具报告。我们的预测性财务信息审核服务可以增强公司预测性信息的可信赖程度。
(三)、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是指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针对特定财务数据、单一财务报表或整套财务报表等财务信息执行与委托方商定的具有审计性质的程序,并就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出具报告。我们的商定程序服务仅报告执行的商定程序及其结果,并不提出鉴证结论。
(四)、代编业务
代编业务,是指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11号——代编财务信息》的规定,运用会计而非审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代客户编制一套完整或非完整的财务报表,或代为收集、分类和汇总其他财务信息。我们的代编业务服务使用的程序并不旨在、也不能对财务信息提出任何鉴证结论。